2)第314章 烧鸡还没晾好就卖出一半!宠粉菜品:烤羊排!【求订阅】_不装了,我是厨神我摊牌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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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包盒,小心的把烧鸡放进去,一个盒子正好可以放一个烧鸡,盒子上面和两侧有气孔,能最大限度的让热气散出去,免得水蒸气过多把鸡皮泡烂。

  先把于大爷要的两只装起来,再把老孙头的四只装起来。

  装好后两位老人也懒得进店里付钱了:

  “小林老板,你把手机上的收款码打开,我们直接扫给你就行了,要不干脆在这里贴一张收款码也行,老街坊们也不用进去买了。”

  这提议让林旭眼前一亮。

  别说,这办法还真行。

  他掏出手机收了两位老人的钱之后,立马让前台那边来人,把店里的收款码贴出来,再放一个收款播报机,这样卤品部就能独立对外经营了。

  “老板,要不你还是安排个收银员过来吧,我们做卤味可以,但算账的话,多少有些迷湖。”

  徐新华并不想管账,因为卤肉不比别的菜品,这玩意儿生的熟的重量不一样,账目上很容易出现对不上的情况。

  所以为了不出现争议,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碰钱不管账。

  林旭也没勉强,他让一个服务员守在这里负责给顾客打包收钱。

  不过这只是临时的。

  等回头还得让窦雯静找人把这个窗户改一下,改成一个对外的窗口,里面再简单装个不锈钢工作台,这样更方面收银员的操作。

  为了不影响白天的营业,改造工作只能在晚上进行。

  这活儿不大,估计最多一夜就能搞定。

  另一边,于大爷回到店里。

  把其中一只烧鸡按照林旭的吩咐放到冰箱冷藏室中,另一种则打开盒子直接摆在超市门口的收银台旁边。

  烧鸡是一种可以热吃也可以冷吃的美食,热着吃是软烂浓香,而凉着吃就成了咸香劲道,相对来说更下酒。

  于大爷安排得很好,冰箱里那只晚上拿回家下酒。

  而收银台上这只,先趁热炫几块过过瘾。

  他给自己戴上一次性手套,从鸡腿上扯下一块颤巍巍的肉,热乎乎的送进嘴里,这口感,这味道,简直太过瘾了。

  正吃着,旁边胡同里住着的钱大妈和王大娘进来买东西:

  “嘿,老于,搁这儿吃啥呢,这么香。”

  “隔壁小林老板做的烧鸡,刚出锅,我跟老孙头就一人买了点,您两位尝尝,这肉烂湖又入味,还不那么咸,好吃着呢。”

  于大爷这人身为迎春街的情报站长,本身就喜欢得瑟,卖弄第一手情报。

  现在他第一个买到烧鸡,那就更得好好炫耀炫耀了。

  之所以摆在收银台上吃,也是这个想法。

  咱跟小林老板的关系,那叫一个铁瓷,不然咱为啥是第一个买到烧鸡的人?

  钱大妈和王大娘也没客气,一人尝了一小块,顿时被这软烂的烧鸡口感给迷住了。

  上了年纪的人,牙口多少都有些不好,现在好不容易碰到这种不挑牙口的烧鸡,那高低不得买两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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