渺虽忙碌,却很幸福,所以她不觉得辛苦。烫金的白色喜帖是她亲手挑的,绕边的浅紫玫瑰也是她亲手沾上去。当周礼接过喜帖时,简直不相信,拿着看了又看,那架势,颇有杂货店老板验假钞的气概,说:“你们这太仓促了吧,这么着急干什么,慢慢儿订下来不挺好么,又不是没机会了。”
那时的温渺已有几分熟女的气质,也会在脑后挽个发圈,一颦一笑间有发丝滑落,看上去温婉又美丽。
“我倒无所谓,都是他的主意。再说,你不也挺着急么,当年还没结婚就有了周小礼。”
“那倒是。”周礼说,“那什么,祝你们白头偕老啊,赶紧的生个小崽子陪周小礼玩。”
“边儿去。”温渺说,“敢情我生孩子就是为了给你儿子作伴来着,我同意孩子他爸还不同意呢。”
“哟,这才什么时候啊,孩子他爸这话都用上了,害不害臊啊,这么多年不仅不长智商怎么脸皮还这么厚啊。”
温渺恼羞成怒,作势要揍人,周礼灵活往边上一闪,道了句:“女侠饶命!”
她满心欢喜。有些东西一旦发生,或许永久都不会改变,譬如周礼这声女侠饶命。
“不跟你说了,我今儿还要去试衣服呢,下月初记得参加婚礼啊,你可是我亲自挑选的首席伴郎。”
“哇靠。”周礼一脸惊讶,“人说一孕傻三年,你这还没孕上呢,怎么就傻了万儿八千年似的,找一离了婚的男人当伴郎,你真敢给小爷我机会啊。”
温渺翻白眼:“去不去吧?”
“去!”他一手拍在请柬上,“当然去!我光屁股蛋子长大的好哥儿们结婚,怎么能不去。”
她和周礼分别之后,果然是去婚纱店的。这回季邺南难道早到,坐在靠窗的位置等着,见她来了,笑盈盈招招手,她立马奔过去,凑在他嘴上亲了一口。
店员拎出一件曳地长款,裙尾镶了闪亮水钻,在灯光下更显光彩夺目,掐腰的设计简单大方。
她笑,小脸红扑扑:“你都选好啦?”
他也笑,亲亲她的脸:“去试试。”
于是她跑去试礼服,店里那小姑娘帮她托着裙尾,又拿出同系的高跟鞋,夸张地说:“你老公可真帅啊。”
她自是洋洋得意,这会儿却有点儿不好意思:“还行吧,别看他长这样,可难伺候了。”
小姑娘惊讶:“不会吧?我看他对你挺好啊,俩月前开始就老往我们店跑,光礼服都选了好几次。”
温渺纳闷,俩月前?那会儿不是还没求婚么,难道说他在计划求婚时,连穿什么样的礼服都计划好了?这么着急,倒不像他了。
毕竟是新娘子,沉浸在满满的幸福中察觉不到异样,只觉得所有的事儿都和幸福有关,除此之外,想不到别的。那姑娘替她拉上藏在侧腰的拉链,又替她顺了顺头发,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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