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84章 采生折割(十七)_给渣受送终(快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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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群骂声中挤到了第一排,旁边就站着正在呵斥他后退的警察,他顾不得这些。方一被两个警察动作算不上温柔地架着着走,独独的一条腿在地上拖着,像条没用的畸形尾巴。

  他心急如焚,下意识地开口喊人,但却只能发出极为难听的“啊”声。维序警察的脸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,他只好粗暴地把人推开,拉起绳子钻了过去,冲到了架着方一的警察面前,但他还来不及做什么,就被后面的警察一肘子给敲到了背心上,接着,手腕被反钳,一个铁圈拷住了他的手腕,人被死死按在地上。

  方一看见了他,斜过眼看了他一瞬——那眼里什么也没有,像在看一个陌生人。连一秒的停留都没有,眼珠子就转了回去,接着他就被警察架走了。

  随后,宿郢听到了警车门被打开又被重重关上的声音。

  【我要去别的省。】

  【没有身份证就不能买票吗?】

  【她不要我,我也不要她了。】

  “你什么时候认识他的?”

  昨天。

  “为什么跟他在一起?”

  他是我的家人。

  “他是十年前的被拐儿童,父母不详,这十年来乞讨为生,他跟着死者方兴姓,前天凌晨杀了方兴夫妇,肢解二人并抛尸。”警察说到这里停下来看他,“所以,你这个家人是从哪里来的?”

  昨天我认他做了我弟弟。

  “方一说他并不认识你,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。”

  但我认识他。

  “那你是知道他是碎尸案的犯罪人?”

  宿郢抬眼看他,没有再动笔写。

  警察坐在椅子上,抱着手:“不瞒你说,我们怀疑你是碎尸案的犯人之一。”

  宿郢冷冷地看着他。

  警察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,发现这个名为王大秋的民工眼睛没有丝毫心虚后又坐了回去,靠在椅背上:“那我问你,王大秋,你在6月20日到22日期间,行程是如何,人在哪里?做了什么?有哪些人可以证明你在这时间段内不在福临镇向荣村金叶小区附近?”

  宿郢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而在纸上写: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方一杀了人?

  “证据?”警察停了好几秒,才说,“证据确凿,作案工具、凶器具在,一半的尸体掩埋在平房后院的浅坑里……最重要的是,方一全部招供,细节清晰。”

  根据方一的口供,他是先用硫酸泼到两人身上,等二人身体大出血自然死亡,再将人拖进屋里进行分尸切割,装袋抛尸。因为抛尸时腿伤复发,所以掩埋尸体的坑他并没有挖完,只用了几十捆柴火掩埋在茅坑旁边。

  至于屋内和院子中的血迹和物证他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清理,以及他为什么不全部掩埋而要跑半个小时在河中抛尸,方一并没有给出具体解释。

  也因此,许多警察都不愿意相信他的话的真实性,也难以想象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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