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九十四章重逢_穿书之拯救配角做老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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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他并不愿就此妥协。作为一名上位者,他早已习惯将所有事都掌控在手中。

  世人皆以为他是个忠孝仁义的大侠士,所以尊称他为“秦先生”。可是他们都不知道,他其实极端自私,有时为了达到目的,甚至会不择手段。

  南宫渊自嘲地想,他其实根本配不上“秦先生”的称呼,他就是个伪君子。

  南宫渊蹲下身,紧拽着沈浩冰冷的手心,柔声道:“别担心,只要你一直留在我身边,就没什么好怕的。答应我,永远也不要离开我。”

  他不是噬心狐,也没学过魅惑的邪术,但他通晓人情,知道该用什么口吻打开他人的心扉,该用怎样的语言引导他人的意志。

  沈浩的精神防线本就比常人脆弱,在听到南宫渊的暗示之言后,他缓缓抬起头,正对着南宫渊如同黑洞般深邃的眼眸,喃喃道:“我……答……”

  “南哥——你收拾好了吗,我们差不多该出……发了……姓沈的,你居然还敢回来!”孟华突然的闯入和大叫,将沈浩从迷茫中拉回现实。他困惑地看了南宫渊一眼,又望了望正挥舞着拳头冲过来的孟华,赶紧推开南宫渊的手掌,双腿一曲,往后跃开。

  “啪——”

  一条火鞭在他刚刚所处的位置划过,将地面劈开一条裂隙,火星四溅飞舞。

  “你有病啊!”沈浩心惊胆颤地吼道,“你想杀了我吗!”

  “杀了你……”孟华冷哼一声,手中火鞭一挥,咬牙切齿地说,“杀了你还算是便宜你了。我倒是想活生生扒了你的皮!”

  “我没得罪你吧,姐姐!”沈浩险之又险地避过孟华的火鞭,苍白着脸吼道,“能不能别发疯。你看看你,妆都化了!”

  孟华手腕轻抬,正欲再抽一鞭,忽又收回手,紧张地在脸上摸摸捏捏,最后不甘地灭掉手中的火鞭,将灵魂再度转变为秦俊南。

  “无耻之徒,不要脸。呸——”即使变回秦俊南,她仍然骂骂咧咧地嚷道,“你还有脸回来见南哥。”

  “我怎么了我?”沈浩梗着脖子道,“我怎么就不要脸了?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,整天疯疯癫癫的比男人还男人,难怪二十多岁了连个男朋友都找不到。”

  “你……”孟华怒极反笑,“我找不到男朋友又怎样,关你屁事!你以为谁都像你这么不要脸,见一个勾引一个。我可是听说,你在玄武之境过得好不快活,跟某只兔子亲亲我我,连‘媳妇’‘老公’都互相叫上了。”

  “孟华!”南宫渊冷冷地喝道,“闭嘴!”

  孟华悻悻然别开头斜视屋顶,双臂挽在胸前,两脚呈外八字撇开,不住抖动,显然是对南宫渊的判决表示不服。

  “胡说八道!你听谁说的!”沈浩脸都绿了,挽起袖口怒道,“谁在散播谣言,我去弄死他。”

  “你也给我消停点!”南宫渊喝道,“这事我心中自有分寸,你们谁要是再提,我就封住他的嘴,让他三天开不了口!”

  沈浩双手捂在嘴上,和孟华的目光在半空中交接,似乎都想通过锐利的眼神杀死对方。

  空气中响起并不真实的电闪雷鸣。

  就在这时,帐篷的门帘再次被人拉开,伸进来一个硕大光亮的光头,大咧咧地嚷道:“老大,你行李收拾好了吗,我们差不多该出……发了……嫂子!你怎么回来了,你不是跟那只野兔子跑了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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