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33章 长缨军的初次亮相!_大唐:安西最后一个信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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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怒火被冲到了极点,已经确定要收拾对方,郭戎的神情反倒平静下来。

  郭戎是不善权谋,但是郭戎不是傻子。

  穿越之前郭戎见识过多类似的人和类似的事,虽然这不是一个满世界都是智能手机,谁拍谁有理的年代,但是在西市直接当场动手显然是不行的。

  之前自己在整个长安城内外可以肆意折腾,随意挖墙脚,那是建立长缨军是太上皇的意志,没有人会傻到为了几个人和太上皇发生冲动。

  如果自己今天直接对上的是勋贵,自己直接动手所有人都会拍手称快,但是现在自己面对的是一个猖狂、狡诈外加无赖的胡商。

  但是如果自己直接动手,在别人的眼里,要么打砸抢烧,要么纵兵劫掠,那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的,不仅会让自己陷于困境给保护自己的太上皇带来麻烦。

  毕竟,说到底,西市的胡商是太上皇养的猪!

  既然是猪……

  猪咬了自己一口,难道自己还要直接咬回去么,那必然是挥刀剁猪头!

  反正猪也跑不了,等把阎卿送走了,让阎卿跟这头猪的主人说一声,直接炖了和猪的主人一起吃肉不香么?

  “好了,把花和瓶子都带回去吧,花一定保存好了,我有大用,回去之后跟家里管事的说一声,告诉他我会处理好的,不会让他为难,请他放心。”

  两句话安抚了一下阎卿,又嘱咐阎卿把事情说给李诵,随后阎卿紧紧地抱着琉璃盏和棉花,在古丽娜和整整一队女骑士的保护下登上马车返回兴庆宫。

  看到阎卿的车仗走远,郭戎回头看了一眼那家专门经营玻璃制品的胡商店铺,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,随即郭戎环视了距离自己最近的几人,最终将目光定格到了一个有些青涩的面孔上。

  “韩湘!”

  “在!”

  韩湘,河内河阳人,两天之前韩湘还是太学的一名学子,然而在听到了那首充满了荷尔蒙的君不见之后瞬间热血沸腾,直接弃笔从戎。

  望郡大族出身的韩湘骑术不错,又是主动请缨加入长缨军从战兵做起的学子,郭戎选择把他带在了身边。

  毕竟这种人和普通的大头不一样,有文化,有理想,有热血,有脑子,如果用心,郭戎绝对未必会比蒙乾要差。

  有脑子是好事,但是这脑子必须建立在服从命令的基础之上,这小聪明一旦用错了地方,那就呵呵了……

  郭戎不知道韩湘是什么类型的,今天这种不致命但是很重要的场景,显然就是一个合适让韩湘涨涨脑子的时刻。

  “你马上给我回禁苑长缨军驻地,让李锐给我调兵。”

  一边看着韩湘,郭戎从自己的腰间解下了银色的鱼袋,递给了韩湘。

  “一百轻骑,一百重骑,一百陌刀兵,三百重步兵(步槊),两百新组建的工兵,两百弓弩手……”

  果不其然,听到郭戎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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