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589章 文化传播系统(9)_快穿之金手指试用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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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候。

  就已经出台了网络诈骗法案。

  关于网络合同的标准,以及合法性之类的规定,也是在计算机刚在很多公司出现,还没怎么在普通家庭中普及的时候,就已经立法执行一条龙推进了。

  并且被很多签订合同的双方距离较远的人所接受,这也大大方便了丁云与杂志社之间签订合同,不需要见面又或者邮寄纸质合同之类,省了不少时间。

  签好合同之后,丁云她是继续对接下来的那些小说内容进行本土化,而杂志社那边主要是针对丁云发过去的第一部小说进行校对,虽然丁云说她已经校对过了,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。

  毕竟要是不走这个流程,里面出现错别字之类的话,最后还是他们责任。

  如此又过了十天。

  刊载了丁云第一部小说前三章,共计三万字的《武侠》这才出现在全国三十二郡的大多数报刊亭,或者书店里。

  丁云优先把稿子投给这家杂志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于,他们杂志社历史悠久,并且渠道很广,基本能够在全国发行,这一点已经比很多只能在区域内发行并有点名气的杂志社,好上许多了。

  很多区域内的杂志之所以销量很不错的主要原因是在于,他们已经彻底掌握了这一片区域内大多数人的口味,所以他们的刊载内容,主要就是专门针对这片区域的人收集撰写的,双方可谓一拍集合,最终的销售量自然不会太低。

  而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杂志,必须要考虑到全国各地的不同情况,文章内容要做到具有普适性,不能只讨好某一部分人,同时还得注意到各个区域忌讳。

  这么一来小说限制就多了许多。

  求博更是可能谁都不讨好。

  这是武侠杂志社在全国发行之后的最大困境,也是一些名家离开的主要原因,他们大多已经习惯了自己的风格。

  很难,也不是很愿意去改变。

  不过丁云就没这些顾忌了,一来是对自己作品有信心,二来当然就是这种全国都能买到的杂志才更能增加她的影响力嘛,这不比出了郡就没人知道强。

  而随着读者将《武侠》买到手。

  丁云本土化的侠骨丹心,这才总算走进了千家万户,被千千万万的读者看到,同时网上也陆续出现了一些评论。

  总体来讲大多都是好评,要么觉得有意思,要么觉得感觉像是其他老作者套了马甲写的,不像是个新人,甚至还有不少人猜测起了小说接下来的发展。

  虽说没有爆火之类的。

  但至少热度不低。

  并且随着后两期杂志的发行,热度还在变得越来越高,甚至出现了专门的贴吧讨论组,杂志销量都提升了许多。

  武侠杂志是标准的半月刊。

  所以三期一发完,丁云那边就快要开学了,正好小说现在连载成绩不错。

  因此丁云便索性趁机又与杂志社那边联系了一下,把剩下的四部曲也全部都发了过去,并且与他们完成了签约。

  杂志社那对此并没什么异议。

  毕竟他们又不是盲签,他们是看完另外四部具体内容之后,这才签下的。

  甚至他们还觉得自己赚了呢。

  毕竟要是等第一部小说连载完再签的话,对方热度指不定又是现在的好几倍了,到时候不得提价三五倍才能签。
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
  今天回笼觉睡过头了,十点来不及写两章,就先发一章了,缺的那章下午一起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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