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七章 来日方长_尚书大人,打发点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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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方婉之出去的时候,外头的三个显然已经谈完了。@樂@文@小@说|

  一个神色如常对着光照擦银子,另外两个就闷声不响的看着。

  方婉之粗粗瞧了瞧,觉得这二人此时的神色,那就跟自己爹当时忍痛撒银子的模样分毫不差,想笑,又硬生生的憋回去了。因为得了便宜不好再卖乖。

  连喻见她只拿了三个杯子,本来想将分给张良的那盏拿回来的。结果这手刚一抬起来,就乐了。

  张良那满盏的茶叶沫子都快飘起来了。

  他歪头挑了眉眼,觉得方婉之真是越来越像自己了,粗粗饮了一口润了喉,将剩下大半盏都喂给了方婉之。自己则又去后面倒了一盏。

  叶随风动,有几片落叶飘在连喻的发间,方婉之见了,伸手替他摘下。衣袖微微滑下,他看到了她清瘦无比的手腕。

  不动声色的在自己腕子上比了比。连喻对方婉之说:“我晚上要吃好的,带过来的泸州血燕该炖一炖了。”

  方大姑娘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,心道你哪天不吃好的了?

  只是嘴上什么都没有说,即便方婉之不知道连喻是心疼了,心里依旧爱死了他一人吃饱,全家不饿的任性样。

  刘凌跟张良听的直咽口水,他也没有要留饭的意思。

  连喻说:“阿桃只会做两个人的饭,多了炒不过来。”话里话外挺明显的,你们矗在这里也没用,该走就走吧。

  方婉之对他笑的挺无奈,抬头对上刘凌和张良的脸的时候,已然是一本正经。

  她说:“奴家确实做不好人多的饭,白知县不是说晚上要炖鸡?您二位正好也补上一补。”

  鸡能跟血燕比吗?

  二傻大眼瞪小眼,却统一的都没吭声。因为不能比他们两‘夫妇’更为厚颜无耻。

  晚饭的时候,方婉之跟王守财再次大打出手了起来。

  原因是除了血燕羹,他们的主菜做了一道鲜嫩多汁的红烧肉。王守财闻到那个味道就疯了,张牙舞爪的就是要吃。

  它已经很胖了,那么胖,但还是不怕死的要吃。

  方婉之几次出去溜猫都被人问及,此猫怀了几个月的身子了。她都觉得无言以对,只能讪讪的笑着回上一句。

  “我们这个是公的。”

  连喻细嚼慢咽的品着汤羹,端的一派淡然。对于家里每隔两日便会爆发的鸡飞狗跳,早已习以为常。

  及至王守财败下阵来,怂眉拉眼的跑到角落里吃它的小黄鱼,他撂了筷子,招手示意方婉之过来坐。

  饭桌旁边放置着刘凌今日送来的木箱子,是沉沉重重的一块,占据了很大位置。

  他将箱子挂了把锁,锁好以后拿了钥匙放在方婉之的手里。

  一句话也没有,一个字儿也没吭。拿起床边的王大壮跟方婉之告状。

  “王守财挠的。”

  方婉之也不接这个话茬,只掂量着手里的钥匙问他。

  “让我收着?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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