雅怡人的颜色,相宜得伴,站在一处十分赏心悦目。
两人离开西院,走在路上,琉宁低声嘱咐道:“你今日见着殿下,万万不可再像从前一样。”
府里新进了一个绝色美人,都说比琦玉还好看。
琦玉不受宠还能留在府里,就是因为他好看。如今他最大的优势都没有了,再不温顺一些,岂还有立足之地?
“我为你选这件,不单单因为瞩目,还想着压一压你的锋利。”颜色柔和的衣裳,会使人显得温顺些。
琦玉低垂着眼睛:“谢谢琉宁哥哥。”
“你只谢我,到底听进去没有?”琉宁喜欢他乖巧,但也头疼他的倔强。
琦玉低头答道:“听进去了。”
往常琉宁也劝过他,他每次只低着头,不应声。这回肯应了,想必是听进去了,琉宁有些高兴,话多了起来:“你想通就好。殿下很好哄的,你姿态柔顺些,她便会喜欢你了。你生得好看,不论如何府里总有你的一席之地。”
“嗯。”琦玉低着头,点了点。
琉宁又说:“我是真的希望你能想通。不然,你不伺候殿下,又去伺候谁呢?”
他温润的神情多了几丝认真,略有些苍白的手拍了拍琦玉的肩膀:“你好好想想。”
琦玉听着他的话,心里微酸。
他何尝不知?他是妖族,在魔渊中,妖族的地位低于魔族。他天分又算不上很好,这辈子也就这样了,即做一位贵族的宠侍。
当真说起来,能够给叶缈缈做宠侍,算是他命好。纵然她常常打他,但他很清楚,哪个贵族不这样?她虽然脾气暴躁了些,却也只是脾气暴躁了些,比其他许多贵族还是好伺候的。
他平时不爱言语,在府里低调得如透明人一般,但该知道的一点也不少知道。比如许多贵族动辄打杀奴仆们取乐,连宠侍也逃不过。
叶缈缈的一个朋友便建了角斗场,隔三差五举办赛事,让宠侍们厮杀,败者的下场是赐死,但胜者若是在脸上留了疤,前途也就完了。
他从前不献媚,倒不真的是骨头硬,他只是……有别的想法。
他不想做她的宠侍,他想做她的亲兵。
宠侍实在太低贱了,最好的待遇也不过是活着,一旦失宠就是透明人,若是获了罪便会被撵出去,一点自主自由的余地都没有。
做亲兵就不一样了,亲兵可以长长久久地守在主人身边。主人在府中,他便守在府中。主人出行,他便跟随在侧,守护主人的安危。
没有人会随意打杀亲兵取乐,再傲慢的贵族都不会如此。
而他心中还有个不可告人的念头,那就是做守在她宫殿门口的亲兵。这样她进进出出,他都能够看到她。
心中的酸涩几乎将他淹没。眼见宫殿就在前方,他深吸一口气,压下那些大逆不道的想法。
两人来到时,庭院里已经站了十来个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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