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30章 曾是少年郎(一)_知我何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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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时光回到四分之一个世纪前。

  从叶亦舟记事起,她是除了自己母亲外,其他所有家长口中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

  一双总是呼闪呼闪的大眼睛,从小透露着“小大人”的主见;一副丰满而轮廓分明的嘴唇,每天像抹了蜜一样,见到老师和家长,都会主动问候,然后再有的没的和大人们攀谈;从幼儿园开始就是班长,到后来的大队长;小学最差的一次考试是有一次语99,因为把“经”字的拼音写成了前鼻韵,为此叶亦舟懊悔至极,罚自己写了一百遍;后来有了作文,她的文章总是在班里被老师当成范本,广而读之,甚至贴到年级的走廊,供全年级同学膜拜;学校、区里、市里任何的比赛,她总是闭着眼睛拿奖,最有甚的一次,从未学过书法的她竟然照着毛笔字帖把一个字练了一下午,然后就凭着这个龙飞凤舞的繁体的“龙”字得了一个二等奖;而每学期学校的文艺汇演,她也总是挑头带着一帮女孩子编舞、排舞,有一次还自己临时上场,即兴表演了一支独舞,竟获得满场掌声。

  这样的叶亦舟,是全校的焦点,学长学弟没有人不知道她的。老师的称赞表扬已经是家常便饭;抽屉里、书包里时常都会多件男同学送的小礼物或者一张小字条;当然,还收获了女同学们羡慕嫉妒的眼神。

  记不清是四年级还是五年级的时候,一个文质彬彬、长相俊秀的男孩子出现在了叶亦舟的视线里。那个男孩脸上有一对深深的酒窝,哪怕不笑那酒窝里也能装下半杯清澈的甘露。

  他叫陈克勤,比叶亦舟高一届。他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,因此排行老小的他从小就被过继给一直单身、在哈尔滨做外科医生的舅舅;直到舅舅再婚,他才又被送回这西南小城,与父母一起生活,也因此转校到了叶亦舟所在的子弟校。

  陈克勤转来没多久,尽管不在一个年级,叶亦舟就开始时常听到他的名字,并且大多与第一名、一等奖联系在一起;偶尔叶亦舟走到他们年级的走廊上,也总能看到陈克勤“优+”的作文被张贴出来,卷面干净得没有一处修改的痕迹,而字迹更是像他的人一样,俊秀而不拘泥,舒展却更在规矩之中。

  若说小学时代还是如初春小荷般懵懵懂懂,那初中便如春仲的荷,花蕾萌萌,未成却已初动。

  子弟初中的校区是新建的,在厂区腹地,从家属区出发,有两条路可以通向学校:一条被叶亦舟他们称为“山路”,因为在几个小丘陵的土坡间蜿蜒,因此路程近些,大约不到二十分钟的样子;另一条则是工厂内的公路,绕着好几个大车间的厂房,虽然也是有坡有坎,却比“山路”平缓不少,但路程也较长,大约三、四十分钟的样子,因此被称为“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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