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七十四章 跑路的金条_苟在灵田里种药的日子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经过一系列的风尘,众人终于来到了天命城。

  黑衣人们个个跳下了车,端详着这座极为气派的城池,比地皮城可是要大上不少。

  有一两个没见识的,直接嚷嚷了起来:

  “嚯!好大的城!”

  另外一个跳了出来:

  “哇!好硬的墙!”

  这两个人,实在是词穷,半天憋不出一泡屎。

  林凡无奈的看着这些人,心中开始盘算着。

  “得给这些黑家伙们安排去处。”

  他拉着柳三,耳语道:

  “给他们安排进干爹的帐下做事,你看如何?”

  柳三发出一丝呆笑:

  “反正我是不想这些家伙天天围在我们身边,实在是太蠢了。”

  虽然这帮家伙确实给二人带来了很多欢乐,但要是今后行动,还是二人成行要妥当的多。

  说罢,他们将马车驶入城内,开始了新的剧情。

  天命城还是如往日般祥和,人来人往,不被外界所扰。

  一个孩童提着冰糖葫芦,慢慢悠悠的走在长街上。

  他看见了马车,好奇的追了上来。

  驱车的林凡侧身一瞥,看到了这个小孩,不禁一丝喜感涌上心头。

  上一次,他们还在这街道里戏弄这个小孩,把鞋子丢到了房顶。

  马车缓缓徐行,二人对视,却不带一丝熟悉的感觉。

  小孩的记忆都是很短暂的,短时间内,他很难回想起面前这位年轻的叔叔到底之前对他做了什么。

  “叔叔!我也想坐马车!”,天真的小孩看着林凡,也想跳上马车一起游行。

  林凡的心头被柔化了一些,但还有事情要办,不好带着小孩。

  他从兜里掏出一块很小的金子,丢给小孩。

  喏——

  金子精准的掉在小孩的手心,轻盈不拖沓。

  小孩看到金子,又看到林凡,好像想起了什么。

  ——他想到了自己在街上被捉弄的悲惨经历,不禁脸色一变,这个时候跑路,是最好的选择。

  聪敏的小孩脸上假装全然不知的样子,身下的脚步却变得轻快,一溜烟,他跑出几米远。

  嗯…年轻就是好啊。

  把马车停在一棵树旁,他们便集结起来,朝着城主府走去。

  柳三向他们招呼着:

  “待会见了我爹,你们都有礼貌一点啊,不要那么冒冒失失的!不然我直接一拳砸过来!”

  黑衣人们都唯唯诺诺,很是听话。

  毕竟有好去处,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。

  循着城楼,他们又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,但此时的来人却有所不同。

  天命城,城主府。

  此时城主府的装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新,随着柳金言的大力建设,天命城已经展现出新的突破。

  作为一城之主,还是不能太亏待自己。

  大殿上许多冒烟的香炉,正中堂堂正正四个大字“海晏河清”俨然立在屋内。

  地上铺了一层赤金色的地毯,气质升华。

  但是这屋里,却是空无一人。

  看来,城主并不在城主

  请收藏:https://m.njttc.net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